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三条已修改湿地是指天然或者人工的,永久或者暂时的沼泽地、泥炭地、水域地带,带有静止或者流动、淡水或者半咸水及咸水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海水区。湿地资源是指湿地及依附湿地栖息、繁衍、生存的野生动物资源和红树林等植物资源。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