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水路运输行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水路运输经营者依法组织的行业协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为经营者提供咨询、信息等服务,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水路运输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协调。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