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水路运输行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运价、票据和统计第三十九条已废止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票据,不得私自印制票据或以其他票据代替。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