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五章 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