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第五章 馆藏文物第三十八条有效自治区鼓励各种形式的博物馆建设。设立国有博物馆,应当向盟行政公署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为非国有博物馆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