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印刷、展示、登载、附绘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类地图或者制作地图产品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及地图或者地图产品,并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