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修改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籍测绘规划,按照地籍测绘规划,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籍测绘。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