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六章 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第三十八条已废止小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必须设置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其他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行为。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