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已废止

小城镇规划区内的房屋,因规划建设拆迁时,建设单位应当给予房屋所有权人合理补偿、妥善安置。

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当服从小城镇规划建设的需要,按期搬迁,不得借故拖延。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