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已修改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管理不善,造成野生药材资源严重破坏的,由县级以上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抚育更新,恢复资源。逾期未恢复的,由上级行政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17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