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国家工作人员在征兵工作中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