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征兵工作条例第十六条已修改公民在服现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立功或者获得荣誉称号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