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第二十六条有效自治机关加快自治县工业发展,为提高企业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提供服务。自治机关制定优惠政策和采取积极措施,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境内外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自治县自然资源,投资兴办符合国家政策的优势产业,开办合资、合作、独资企业。以工业园区为载体,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引导产业项目突破现有行政区划,向优势区域集中,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地方法规 ·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