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九章 附则第四十七条已废止在我省境内长江干线从事水路运输和水路运输服务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0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