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修改

邮政企业承担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和政策优惠。

鼓励和支持发展多种所有制的快递企业扩展快递业务,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要。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