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发挥资源、区位和比较优势,发展特色经济,巩固发展第一产业,加速发展第二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资源和环境保护。引进资金和技术人才。加强扶贫开发工作,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地方法规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