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第二章 道路、桥涵管理/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地下设施安装完工,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回填沟槽,经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缴销掘路执照。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