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五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二节 作业服务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从事环境卫生作业,应当遵守环境卫生作业规范,达到环境卫生质量标准。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减少对交通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