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八章 自治县的民族关系第六十四条已修改每年11月25日为自治县成立纪念日,全县放假1天。火把节、花街节全县各放假3天。自治县内各民族的传统节日都应当受到尊重。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