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五十四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发展体育事业,加强城乡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群众性体育运动和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竞技运动水平,增强人民体质。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