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提倡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改善教师的生活待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视师资培养,为教师在职培训和进修创造条件。鼓励教师到山区任教。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教龄达2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