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三十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大力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产业政策,对外商投资企业给予鼓励和支持。加强对外经济技术协作,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