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四章 种子经营第二十三条已修改种子经营者之间经销的每批种子,购销双方应当共同取样、封存。取样数量和封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购销双方约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