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十六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以市场为导向,结合实际制定经济建设方针、政策和规划,自主地安排和管理本地方的经济建设事业。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和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业、矿业、水利、水电、旅游和边境贸易等产业,提高各族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地方法规 ·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