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发展体育事业,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体育人才的培养,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民族传统体育运动,提高竞技水平,增强人民体质。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适时举办全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地方法规 ·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