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二十四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规划指导下,以市场为导向,结合自治县的实际,制定经济建设的政策和规划,自主地安排和管理自治县的经济建设事业。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保护投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快自治县经济发展步伐。地方法规 ·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