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加强法制教育,依法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分子,打击走私、贩毒活动,依法惩处经济犯罪和其它刑事犯罪。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