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州的经济建设第二十八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加强对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充分利用水面资源,鼓励开发特色水产品。积极发展水库、坝塘、稻田养鱼。严禁电鱼、炸鱼、毒鱼等一切破坏水产资源的行为。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