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州内的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民族公民都必须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