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预算经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未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变更。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