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人民政府)就其全部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的预算、决算为总预算、总决算。本级与下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应分别编列。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