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六十三条有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数额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劳动争议处理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29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