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废止

人才流动应当遵循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优化配置、自主择业和单位自主用人的原则。

鼓励国内外人才通过调动、聘用、兼职、技术入股、人才租赁等方式为本省服务。

鼓励各类人才向国家和本省重点、急需的建设工程、科研项目,优先发展的行业、部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流动。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