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已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人才流动中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害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不得披露、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商业秘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