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修改

教育、人事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多渠道解决职业教育师资,特别是技能型教师的来源问题,建立专业教师培训基地,实行教师全员轮训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职业学校教师享受同级其他学校教师同等待遇。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