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原则。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