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立法条例/第九章 其他规定第八十二条已修改自治区、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立法工作需要,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听取基层的意见。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