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立法条例/第四章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十七条已修改列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