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第二章 集体协商第十条有效企业首席代表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代表担任,其他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