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发展旅游业,应当突出陕西历史文化、自然生态等旅游资源优势和地方特色,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4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