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五十四条已修改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行业管理部门、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人民检察院、其他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