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四十七条已修改承担评价、认证、咨询、检测、检验、培训等工作的安全中介机构,应当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必备的仪器设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工作人员,具备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取得资质证书。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