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四十四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与下一级人民政府和本级政府有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工作任务和要求。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