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艾滋病性病防治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已废止婚姻登记机关对结婚申请人患有艾滋病、梅毒、淋病的,暂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8月17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