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第十条已修改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经营者依法予以赔偿、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