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修改

本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下简称宪法、自治法)规定的原则,依照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制定。

地方法规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