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废止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应当遵守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本条例,履行保护档案的义务。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