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第十九条已废止各级各类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损毁、散失和泄密,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对重要、珍贵的档案应当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进行重点保护。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