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二章 设立与建设第二十条有效森林公园内的居民新建住宅应当在统一规划的居民点内建设,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其建设规模、用地面积实行严格控制。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