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农村能源建设作出统筹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采取措施扶持农村能源建设事业。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